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8月25日10 时起至2015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长汀县腾飞开发区冠龙路88号工业用房地产,土地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92170.40㎡,地势平坦,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已建成现有建筑物,土地使用期限截至2056年12月19日,四至为:东:邻山坡地,南:临冠龙路;西:临山坡地;北:邻山坡地。该厂区建成于2007年,四周用砖围墙围护,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有12自然幢和构筑物钢棚,房屋建筑面积30521.6㎡,已建成且办妥产权登记的有7自然幢,包括:钢架结构的单层工业厂房3幢,钢混结构二层办公楼1幢,钢混结构锅炉房1幢,钢混结构配电房及空气压缩房1幢,钢混结构五层新宿舍楼1幢;已建成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有5自然幢及1-2号厂房之间及后面的钢棚,包括:砖混结构的单层老宿舍1幢、老食堂1幢、生活用电变压器房1幢、新厂房1幢、新办公楼1幢。厂区内有较大面积的绿地,规划较好,绿化好,空地及道路用地均水泥硬化。该厂区已暂停生产。(具体详情请咨询承办法官)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汀国用(2007)第0331号,房产证号码:汀建房权证城字第200700966、967、968、201300244号;其余的未办证。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
评估价:4801.87万元,起拍价:3841.5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增价幅度:40万元。该标的的为整体拍卖。
本标的设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二、竞买人条件:凡符合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准入政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含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是否符合条件请自行咨询承办法官或龙岩市有关部门),未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年8月21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0万元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8月14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17时止委托法院接受咨询,标的统一看样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00(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受到限制时,请向银行申请汇款用途,要求银行予以解除限制。
五、标的详细情况及说明请详细阅读【拍卖须知】及【标的情况调查表】。
咨询电话:0597-2989675(廖法官-咨询标的详情)
0597-2989910(曹法官-联系标的看样)
监督电话:0597-2989698
联系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南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