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 中级 人民法院将于2015 年7月30日10时至2015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变卖标的: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权证号为上虞市国用(2013)第10551号的土地使用权,用途工业用地;权证号为上虞市房权证盖北镇字第00296729号、00296730号、00296732号、00296733号项下房产。
变卖价:34869952元,保证金:3487000元,增价幅度:5万元。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一人竞买即可成交。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绍兴市中级人民 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7月22日上午9时起至 2015年7月22日下午16时30分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 2015年9月15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绍兴银行新建支行,账号:0924000489525800010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5-88580133 ,监督电话:0575-88580098
联系地址: 绍兴市区和畅堂109号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