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2日10时至2015年7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温州***洁具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四道525号的房地产及厂房内变压器(变压器评估价19.2116万元),证载建筑面积17911.37平方米,设计用途:非居住。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面积10466.66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55年3月19日。
权证编号:产权证号:017085,登记日期:2008年9月27日。土地证号:温国用(2008)第5-51982号。
入园条件:买受人应达到以下入园条件: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和产业规划布局要求(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原则上不予考虑入驻),入驻项目投产前须通过开发区环境、能源评估审查。其他具体入园要求由竞买人自行向开发区管会咨询,否则因此造成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起拍价:2190万元,保证金:43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1日(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8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1922510104002432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56980595,监督电话:0577-865556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区龙江路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