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18日10时至2015年6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8号房地产厂房及变压器。土地使用权登记为面积39029平方米,该次登记为初始登记。
厂区内有11幢建筑物(按1-11标记)。厂区内共有五幢有合法产权的建筑物,登记建筑面积共计22962.41平方米。其中建筑物一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3142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7183.70平方米,该房地产局部已作改建,实测建筑面积6817.5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二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86175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2622.5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三为综合楼,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5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5631.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四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6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4045.3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建筑物五为生产车间,产权证号为天房权证天台字第093447号,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3479.3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土地面积39029平方米。
厂区内另有六栋无证建筑物(建筑物六~十一),实测建筑面积共计1682.63平方米。其中建筑物六为办公用房,实测建筑面积1039.40平方米;建筑物七为食堂,实测建筑面积148.84平方米;建筑物八为变压、配电用房,实测建筑面积227.43平方米;建筑物九为门卫值班室,实测建筑面积为42.32平方米;建筑物十为车库,实测建筑面积65.92平方米;建筑物十一为厂区大门门廊(系构筑物),实测投影面积为158.72平方米。
变压器:本次拍卖电力变压器一台,型号为SH-M-630KVA/10I,三门变压器厂生产,于2011年8月启用。
特别说明:有产权证建筑及用地按法律规定可先行办理过户手续,无证建筑及企业所涉项目建设应按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处理,后办理过户手续。
税费负担情况:具体以买受人自行了解为准,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298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企业购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17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安排看样(执行法官:庞法官;联系电话:0576-8130908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4月4日前与天台县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2010000856746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市广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台广信估(2014)字第0568号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6-81309087(庞法官)、0576-81309093
法院监督电话:0576-81309017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