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8日10时至2015年6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戈恬村工业房地产(温州市亿力标准件有限公司)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瓯海区字第0231472号,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9日。产权房屋登记共两幢,一幢五层,建筑面积4766.47平方米,一幢六层,建筑面积2356.31平方米。两处房屋总建筑面积:7122.78平方米;设计用途:工业用地,非居住,2010年建造。评估价为:1248.34万元。
土地使用权证号:温国用(2012)第3-26032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906.66平方米;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57年9月2日。
瑕疵说明:
1、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对该辖区工业厂房企业准入园条件,泽雅镇是温州市十大旅游强镇之一,竞买人企业应符合泽雅镇的生态旅游发展定位和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参加竞买前需向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对工业产业准入申报,如未申报导致买受后不能入园的后果由买受方自行承担。联系电话:13819729588 季先生
2、该厂房存在多处无产权建筑物(违章建筑),面积约721.31平方米,买受人需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自行拆除;
3、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欠缴税费(详细向税务部门了解)由买受人承担(最终纳税额以税务机关出具为准);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厂房带租拍卖,承租期限至2016年4月30日止,租金已交至2016年4月30日;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如续租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起拍价:90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或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并统一于2015年6月2日上午9:00-10:00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电话(请提前联系)13632970499 章先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6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2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府支行,账号:201000121021279000001 )。
建议来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案号:(2014)温瓯执民字第1084号。
并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7-88618326 0577-55888858
监督电话0577-55888876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8号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