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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正南南大街811㎡房产拍卖

发布:河北物华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6-0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6月2日上午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张兰平所有的位于灵寿县灵寿镇正南南大街东侧房产一处。证载建筑面积:811.79平方米,拍卖保留价:280.88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9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6月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户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4730880001819100037913;以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6月1日16时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否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执行部门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
联系人:牛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311-80980335、13315979133
0311-87015838、18831100566
法院监督电话:0311-85187194
执行法院电话:0311-88020429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5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
河北物华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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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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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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