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并经宁土资拍[2010]101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将于2011年1月5日上午10:00在红叶大酒店(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839号)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宁海县上升模塑厂名下坐落于宁海县大佳何工业区房地产及无证建筑物,建筑面积为992.09㎡,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37㎡,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350万元,保证金:35万元
二、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15时止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必须具有工业用地经营资格,有意者请将保证金汇入法院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帐号:39159001040007178),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立案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以资金到帐为准),并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前来我公司办理拍卖报名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四、特别说明: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另通知: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时到场。
五、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77号东湖大厦A座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