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7日10时至2015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浙江长兴县煤山镇下齐岭村凤凰山庄会馆第二层、第三层,建筑面积计4226平方米。钢混结构,建筑总层数4层,建成年份为2008年,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餐饮旅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为2053年4月17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3月6日起至2015年5月5日17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评估价:1212万元,变卖价:620.8万元,保证金:62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以娈卖价为成交价。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如存在不能过户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与变卖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变卖成交后20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3301040160001038358)。
竞买人在变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739348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