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4月13日共60天期限内对常熟市董浜镇徐市智林村1幢、2幢、3幢房屋及室内动产、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被执行人所有的现在厂区内的汽车2辆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3月4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0时至2015年3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则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24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10时至2015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4月13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10时至2015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常熟市董浜镇徐市智林村1幢、2幢、3幢房屋及室内动产、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被执行人所有的现在厂区内的汽车2辆。常熟市董浜镇徐市智林村1-3幢房屋及多处无证房产为钢混、混合或简易结构,建成于2007年,建筑面积共计26796.81平方米(其中董浜镇徐市智林村1幢房屋总层数为2层,证载建筑面积1117.33平方米;董浜镇徐市智林村2幢房屋总层数为3层,证载建筑面积16164.55平方米;董浜镇徐市智林村3幢房屋总层数为3层,证载建筑面积1575.10平方米)。房屋登记用途为工业,实际用途为工业用房及工业厂区配套用房。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3977平方米。被执行人江苏金马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汽车2辆分别为别克商务车GL8一辆和解放栅式运输车CA1100PK2EA81。室内动产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表格,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宗地内已建成多幢房屋,董浜镇徐市智林村1-3幢房屋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其他房屋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上述无证房产即使成交,本院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上述标的物,则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无条件予以拆除,本院概不负责,且支付的款项不予返还。 *厂区内机器设备因融资租赁问题现正在诉讼过程中,须待确权后由所有权人处置,在处置前需要保持现状,不包含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