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25日10时至2015年 2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湖正熙服饰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金湖县理士大道62号房地产及附属设施。
标的物概况:该处房地产有1﹟工业厂房、2﹟办公用房已办理房屋登记,3﹟、4﹟传达室、5﹟配电房未进行登记。
1﹟工业厂房为三层混合结构厂房,实测建筑面积2688.36平方米,建成于2010年,钢筋混凝土基础、柱、梁、楼面、屋面,240mm砖墙,内外墙刷涂料,水磨石地面,一层层高4.2m,二至三层层高均为4.0m。塑钢窗、卷帘门、室内楼梯、水磨石踏步,不锈钢扶手。
2﹟办公用房为四层混合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3581.2平方米,建成于2010年,钢筋混凝土基础、柱、梁、楼面、屋面,240mm砖墙,内外墙刷涂料,一层水磨石地面、卫生间内墙贴瓷砖、塑料扣板吊顶、一层层高4.2m,二至四层层高均为4.0m。地砖地面。二至三层水磨石地面,四层地砖地面局部拼木地板地面,门窗包套、木门、塑钢窗、卷帘门,室内楼梯、水磨石踏步、不锈钢扶手。
3﹟传达室(东)为一层混合结构,建成于2010年,钢筋混凝土基础、屋面,240mm砖墙,外墙0.8m高贴面砖其余刷涂料,内墙普通粉刷,地砖地面,塑钢窗、塑钢门,层高为2.8m。实测建筑面积44.53平方米。
4﹟传达室(西)为一层混合结构,建成于2010年,钢筋混凝土基础、屋面,240mm砖墙,外墙0.8m高贴面砖其余刷涂料,内墙普通粉刷,水磨石地面,塑钢窗、塑钢门,层高为2.8m。实测建筑面积44.53平方米。
5﹟配电房为一层混合结构,建成于2010年,钢筋混凝土基础、屋面,240mm砖墙,内外墙刷涂料,水泥地面,塑钢门、塑钢窗,层高为4.0m。实测建筑面积38.27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4688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10月29日。另有电动门、鱼池、水泥路面等附属设施。
起拍价:863.59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 2月4日起至2015年2月25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人以上报名才能进行。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处标的物内有部分机器设备,大量成品、半成品,房地产拍卖成交后需要预留一段时间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8311701201000032545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7-83589591,13382303685
监督电话:0517-83589575
联系地址: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15年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