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牛屎掘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019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纺织工业经销公司  |  |
标的名称  |   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牛屎掘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03-31  |  
资产评估值  |   101.44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  |   101.44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挂牌日期  |   2015-01-19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1-30  | |
房  |   坐落位置  |   蚶江镇蚶江村牛屎掘  |  ||
房地证号  |   狮字第120578号、狮国用(1995)字第1105430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408.96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803.96  |  |
设计用途  |   无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无  |  |
租赁情况  |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   交纳金额  |   30.432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挂牌价30%的保证金30.432万元。 2.在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产生两家(含)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保证金,经拍卖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确认为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3.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 转让款交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拍卖或拍卖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5.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 6. 产权交易手续费、拍卖及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费等全部(包括政策规定由转让方承担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 该标的原有租赁户已到期,但仍占用房屋。该户清理由受让方负责,因清理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李琳  |   联系电话  |   60405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