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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利鑫矿化有限公司资产拍卖

发布:本溪市嘉亿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1-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我公司受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月28日上午10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胡堡村,本溪满族自治县利鑫矿化有限公司所属的资产,其中:1、房屋建筑物18项总建筑面积5892.47㎡,评估值1120.8415万元;构筑物31项,评估值249.8669万元;2、土地使用权面积8977㎡,评估值159.8804万元;3、石灰石矿采矿权评估值709.66万元;4、设备66项101(台、套)评估值290.3292万元;5、工程及运输设备12项13台评估值115.5701万元;以上标的起拍总价2646.1481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展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月27日,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本溪县利鑫矿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咨询竞买登记:有意向竞买者请于2015年1月27 日15时前交纳参拍保证金200万元,参拍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收款户名: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件款专户;帐号:2100 1655 0030 5250 4133;开户行:建行本溪小市支行;汇款单请注明:拍卖(2014)第0085号】。竞买人凭交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携合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月27 日15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联合拍卖单位报名登记地址:
    1、本溪市嘉亿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铁路街25号
    电话: 024—42812380     13842411135
    2、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基隆路19号 
    电话: 024-23857117       18624039395  
    注:
    1、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前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手续,否则视其为放弃该权利。
    2、如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和拍卖人主张除退还保证金本金之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4-43669955
 本溪市嘉亿拍卖有限公司
辽宁鑫达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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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厂房,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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