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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工十一路20000㎡房产及土地三拍

发布: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1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月15日10时至2015年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工业园区工十一路1幢、2幢、3幢、4幢等房地产(含附属设备)的工业厂房。房屋1、2幢为混合结构,3、4幢为轻型钢结构,房屋总层数均为1层,房产证号: 盱房权证61盱城字第00195号,建成年份不详,证载建筑面积:2628.7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盱土国用(2006)字第1055号,土地使用面积:20000.0平方米,土地类型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

起拍价:23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注:特别说明,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房产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和看样请直接与法院联系,咨询电话仅此一个。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承租人要求享受优先购买权的:

1) 享受优先购买权的个人或单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在拍卖开始前的三个工作日(假节日除外)之前到我江东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徐戎路126号228/229室)申请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登记,由我院确认后,在拍卖公告中明示,不办理的视为放弃权利;

2) 不登记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拍卖活动的进行。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月14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江东)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因系工业用房,目前该工厂尚在使用中,在不影响工厂生产的前提下,可自行看样,时间为1月13日下午2:00至3:0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717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浙恒估字(2013)第S1102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74-87377473,工作电话:15355195800   

监督电话:0574-87372495。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126号228、229室。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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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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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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