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5日10时至2014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慈溪市逍林镇逍林大道198号的房地产及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15113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10510.48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7257.48平方米,无产权证房屋建筑面积约3253平方米)及围墙、钢棚、油罐、行车及电动葫芦、伸缩门等附属物。其有证建筑共有7幢,生产车间1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为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85号,建筑面积850.55平方米;生产车间2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85号,建筑面积850.55平方米;生产车间3总层数6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91号,建筑面积2449.9平方米;生产车间4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91号,建筑面积1065.65平方米;生产车间5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91号,建筑面积1079.89平方米;生产车间6总层数2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87号,建筑面积936.15平方米;门卫总层数1层,房产证号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87号,建筑面积24.79平方米;上述有证房产规划用途均为工业;慈房权证2009字第017287号证载的门卫(24.79平方米)存在权证附图形状与实际房屋形状不一致的情况,买受人需在申请房屋登记时提供该幢房屋的新测绘报告,房屋登记面积根据房屋规划审批资料结合土地使用范围及房屋测绘报告重新确认。土地证号为慈国用2009第1410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133平方米,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地号82-014-089-0270,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1年7月19日。该土地上另有8幢无证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3253平方米;另有一批动产机器设备类(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该清单仅供参考,设备数量和具体情况以实物交付为准)。该房屋存在租赁:1、西部朝东屋20间及毛仓租赁给杨*使用,租期至2016年5月14日,租金暂缴纳至2015年5月14日。2、西部朝东房屋20间(配电间不变)及东邻房屋的底层10间租赁给郑*使用,租期至2016年5月19日,租金暂缴纳至2015年5月19日。3、南埭14间租赁给何**使用,租赁至2016年5月19日,租金暂缴纳至2015年5月19日。该房存在抵押。
起拍价:2680万元,保证金:27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用地资格的企业竞买(竞买企业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业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须企业负责人随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无效,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30日起至2014年10月14日16: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房地产四址按证载,具体以土管部门登记为准,房地产四址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八、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本标的存在无权证房屋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买受人须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本标的存在无证建筑面积约3253平方米,买受人须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有线电视、卫生费、燃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自行核实;交付房屋时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负,隔墙堆砌由买受人自理。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会延长。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账号:330204016000004479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63912587,0574-63912695
监督电话:0574-63912788。
联系地址: 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