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1、位于太仓市沙溪镇归庄区苏巷村七组房地产(含部份装修),该房产建于2004年左右,房屋是22幢混合结构及简易房,其中6幢房屋有房产证(其中第3幢已灭失),其余为无证房;宗地使用权为:集体流转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工业用地;设备槽筒等财产。
2.权证编号情况:(1)房产证号:太房权证沙溪字第2000000188号,有证房产面积为3199.01平方米(其中30.24平方米已灭失,实际有证房产面积为3168.77平方米),他项权证号:太房他证太仓字第0100075038号,抵押权人苏州信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无证房产面积为3852.21平方米,合计7051.22平方米;(2)集体流转土地使用权证号:太集用(2013)第513014846,有证土地面积9108.60平方米,他项权证号:太他项(2013)第1197号,抵押权人苏州信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评估价房地产(不动产)9513700元, 设备等财产(动产)1322850元,合计10836550元。
起拍价:房地产(不动产)7620000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起拍价:设备等财产(动产)1060000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决定执行:起拍价:8680000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太仓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太仓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看样之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时间为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的10时起至10:30时止。需在9时前到法院集中前往或自行到现场(需提前电话告知)等候,逾期不候。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其中部分房屋已租赁给他人,租赁期限分别到2016年11月2日止和2016年12月31日止,且租金已支付。
3、本次拍卖的房地产中除有证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了无证房屋,须整体拍卖,但对于无证房屋即使成交,本院也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拆除上述标的物,则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无条件拆除,本院概不负责,且支付的拍卖款项本院不予返还。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太仓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营业部,账号:4598582144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2-53951548、15806220010
监督电话:0512-53951627
联系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19号
太仓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