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至2014年10月14日10时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位于如东县双甸镇工业园区高前村二组土地使用权、工业厂房、构建物、配套设施及生产设备等。有证房屋中,仓库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 一层,两个生产厂房为(钢混)结构,房屋总层数均为 一层,办公用房为(框架)结构,房屋总层数 五层,房产证号 双甸0620128号 ,证载建筑面积5410.9平方米。无证房屋中,锅炉房和仓库为(其他)结构,厕所、配电房、厨房等为(混合)结构,厨房为两层,其余均为一层,总建筑面积417.9平方米。构建物中,石棉瓦雨篷43.6㎡,钢架大棚288.45㎡,彩钢雨篷26.12㎡,通道117.43㎡,水泥场地1780㎡,围墙180㎡,花圃26㎡,电动伸缩门1套,储水池1座,景观水池及假山1套。配套设施中,有厂区配套水管、厂区配套化粪池、厂区配套的监控设备、办公用房配备的消防设施、门亭、感应门及室内灯具等、厨房升降传送机。土地使用权证号东国用(2006)第400006号 ,证载面积 7173.3 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生产设备中,ASGA365型浆纱机1台,YG026C电子强力机1台,织物烘燥机4台,拉幅机1台,数控下料切片机1台,液压平面下料机1台,数控液压切片机1台,1452G-180型整经机7台,GA338-92320型浆纱机1台,GA743G-280型绞织剑杆织机20台,DZL4型锅炉一台。
变卖价:6146476.16元,保证金为3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如东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如东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24日起至 2014年10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甸支行联系,联系人:陆树兵,联系电话:15962770037。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
六、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不设保留价,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采取上述变卖方式未成交的,在剩余变卖公告期内,先到如东县人民法院支付全额变卖款项者,确认变卖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0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如东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人民路分理处,账号:1071250104001051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3-80866946,15720716963
监督电话: 0513-80866844
联系地址:如东县人民法院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