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 日10时至2014年10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原靖江市宏发耐热耐磨铸管有限公司位于靖江市季市镇陈塘村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靖江市季市镇陈塘村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宿舍、厂房、传达室、模具间等,建筑面积2921.07平方米,为无证不动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水泥场地、道路、围墙、不锈钢厂门、简易结构等,建筑面积1579.05平方米,为无证不动产。设备为大水箱、小水箱、中频炉微机高速分析仪、碳硫分析仪、天平秤等。低值易耗品为会议桌。
评估价:2323118元,起拍价:158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人开始前向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人一同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的人参加竞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23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靖江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涉及的税金按法律、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但交易契税由买受人全额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开户银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1024001101009898988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拍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4993910(黄法官)
监督电话:0523-84993760
联系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