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9月8日10时至2014年9月9日10时止对靖江市国润百货有限公司位于靖江市人民南路88号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设备、低值易耗品、工艺饰品进行对外公开整体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类。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54.2㎡,性质、用途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一级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0年7月13日;地上房屋建筑物面积为13982.76㎡(已办理权属证书的部分面积为10318.23㎡,其余3664.53㎡部分无权属证书及办证资料)。(二)、设备类。变压器、配电柜、发电机、空调设施、消防设施、电梯等。(三)低值易耗品类。保险箱、传真机、办公桌、椅子等。(四)、工艺饰品类。工艺玉镯、挂件、戒指、手镯、项链等。具体参见拍品目录。
评估价:12987.835万元,起拍价 7900 万,保证金 400万元 ,增价幅度 5万元 。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靖江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4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靖江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综合基金、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金,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房地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16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102401012010000460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23-84993910(黄法官)
监督电话0523-84993760
联系地址:靖江市滨江新城阳光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