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0年11月30日15:00 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电子竞价拍卖方式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为位于丰都县三合镇丁庄溪村四社重庆力山大实业有限公司的第二栋厂房约2264.96㎡及竖直划线至堡坎底端所涉的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约5492.28㎡、附属物、构筑物和碳酸罐装线、平装纯净水生产线等机器设备一批,整体拍卖保留价为:711.9万元,竞买保证金:80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2010年11月29日前(到账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招商银行涪陵支行;账号:123904879510601),并于2010年11月29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标的面积以房屋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72385902 崔老师
联交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委托法院电话:72812523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