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8日10时至2014年7月29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宁波罗诚光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石柱路585号1幢、2幢的工业用房所有权及工业用地使用权(含无证建筑及附属设施,房产证号为房权证镇城字第2009004213号、2009004214号,证载建筑面积分别为5762.24平方米、5327.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甬国用2009第0603133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230平方米,地号为724-999-27,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12月11日止);
2、宁波市镇海安刚机械有限公司和宁波睿盟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所有的办公家具、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财产(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述标的1、2整体拍卖。
本标的特别说明:
⑴、拍卖标的有房产证原件2本、土地证原件1本,无其他证件。
⑵、拍卖标的1房屋建筑面积为11089.6平方米,另有无证建筑物面积约为4388平方米,含附属设施,无证建筑物请买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法院不保证上述无证部分的合理性,如有关部门对无证建筑物依法处理时,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
⑶、拍卖标的1厂房后面有案外人搭建的构筑物不在此次拍卖范围,拍卖范围限于该公司有证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看样和交付时会明确指出;
⑷、拍卖标的有水电费等拖欠,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提前自行了解清楚;
⑸、拍卖标的房屋空置时间已久,机器设备放置较久,存在故障可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数量或有缺失等,如有缺失,请在看样后拍卖前书面提出,否则即视为现场实物与评估报告列举实物数量品种一致,成交后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
⑹、拍卖标的1厂房内有约78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宁波市镇海安刚机械有限公司,租期到2015年4月30日止,租赁期内租金已全部付清,买受人受该租赁合同约束。
⑺、拍卖标的1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起拍价:23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有工业用地经营资格的单位。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7月8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16时止(周六、周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物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做保证。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交付时间为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法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如有费用拖欠,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对并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8月1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宁波威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6377591、86377567
监督电话:0574-86378028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光大路8号。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