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9日10时至2015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长兴建材城建材大厦1509-1513,1515-1517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5326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史亚斌;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长房权证雉城字第0015326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陈月秀,为共同共有,规划用途为办公,总层数为17层(地上17层,地下1层),估价对象所在层数为15层,建筑面积为455.82㎡,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长土国用(2011)第00104026号,土地使用者为史亚斌、陈月秀,为两人共同共用,地号为1-53-120,使用权面积92.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2年8月20日。
(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分析
估价对象名称 | 长兴建材城建材大厦1509-1513,1515-1517室 |
四至范围 | 东面为长州路,南面临明珠路,西面为长兴建材城,北面为金铁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92.36㎡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办公) |
形状 | 多边形 |
地形地势 | 平坦 |
土壤地基 | 整个地基无不良现象,并且无明显下沉。 |
基础设施完备程度 | 五通一平,水、电、供排水接入市政管网。 |
土地平整程度 | 平整 |
(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分析
估价对象名称 | 长兴建材城建材大厦1509-1513,1515-1517室 |
建筑面积 | 455.82平方米 |
设计用途 | 办公 |
层数 | 15/17(地上总层数17层,地下总层数1层) |
建筑结构 | 钢混 |
户型及房间朝向 |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整个建筑物平面为椭圆形,两梯16间,估价对象为北侧八间。采光较好。 |
装饰装修 | 1509为两室两厅一卫两阳台,毛坯:地面水泥地,墙面及顶为抹灰,配有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入户为钢板防盗门,阳台处为铝合金门窗。 |
1510、1511、1512、1513,1515均为一室一卫一阳台,毛坯:地面水泥地,墙面及顶为抹灰,配有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入户为钢板防盗门,阳台处为铝合金门窗。 | |
1516为一室一卫一阳台,地面为复合地板,墙面为乳胶漆,顶为吊顶,卫生间地面为地砖,顶为pvc,墙面为瓷砖,有立式水池,拖把池,威雅坐便器。配有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入户为钢板防盗门,阳台处为铝合金门窗。 | |
1517为两室两厅一卫两阳台,地面为复合地板,墙面为乳胶漆,顶为吊顶;卫生间地面为地砖,顶为pvc,墙面为瓷砖,有立式水池,拖把池,小便器。配有烟感、喷淋等消防设施,入户为钢板防盗门,阳台处为铝合金门窗。 | |
设施设备 | 水电均一户一表。 |
维护状况 | 维护状况较好,四周墙体未见开裂、渗漏等不良现象。 |
完损状况 | 完好 |
利用现状 | 空置。 |
3、区域状况分析
交通便捷度 | 区域内有长州路,明珠路等主次干道,距离104国道较近,附近有长兴1路、长兴6路等公交线路经过,交通较便捷。 |
商业、办公氛围 | 紧邻长兴建材城,周边有长兴钱柜娱乐城、丰乐综合楼、蓝天大楼等物业,大楼内有餐饮及娱乐场所,该区域的商业办公氛围较浓郁。 |
区域成熟度 | 区块规模适中,出行、购物、教育均较方便。 |
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 配套较完善,水、电、数字电视,网络等均接入大市政配套设施。 |
公建配套情况 | 齐全。 |
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起拍价:270万元,保证金:27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上午自行前往看样。看样联系电话:13905712644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竞拍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1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27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1月24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开支行,账号:733291018260001784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0571-86722296。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0571-89898311 监督电话:0571-89898258。
联系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