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砂子塘梨子山住宅及办公房产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11-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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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R2015BJ1000689-2(原编号:SW1506BJ00090-2)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梨子山的两处房地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5-02-28
资产评估值 821.440000(万元)
转让底价 739.3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5-10-14
挂牌截止日期 2015-11-10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雨花区砂子塘梨子山
房产证号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616132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226.4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砂子塘梨子山
房产证号 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616136号
目前用途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373.59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雨花区砂子塘梨子山
土地证号 长国用(2009)第001899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70.23
用 途
类 型 出让用地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雨花区砂子塘梨子山
土地证号 长国用(2009)第001898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469.40
用 途 办公用地
类 型 出让用地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二、因本次转让的三角地房屋所在宗地为共用分摊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单独分割,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可到国土部门了解土地分割程序,转让方对是否能办理土地证分割不承担保证责任;在标的资产移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到国土、房产等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过户等手续,转让方予以协助。
三、标的资产房屋水电系统与相邻的转让方其他房屋水电系统共用,未单独分开。受让方需自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办理标的资产供水、供电分离独立手续,在此期间内转让方继续提供供电供水方便,供水供电价格按照目前对外租赁合同价格。供水供电改造及供水供电部门收取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供水供电逾期未完成分离的,转让方可无条件停止供水、供电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四、标的资产与相邻的转让方其他房屋之间的连廊不属于转让标的物。若需拆除,相关拆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由于拆除造成对转让标的物的损坏转让方不承担任何修复、补偿义务。
五、其中三角地房屋,转让方已与邓容华签订《场地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LYWY-2015-01),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至。附东楼一层门面,转让方已与长沙市雨花区汉森尚高培训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08030),租赁期自2008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附东楼房屋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现有租户约12家。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应自行与承租方协商解决本项目标的房产涉及的租赁事宜,受让方决定继续租赁、中止租赁或清理租户的,相关责任应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该转让标的资产通过整体转让方式挂牌,无单一租户承租面积超过51%,故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事宜。
六、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标的资产所发生的纠纷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后续使用、经营、改建、开发等相关的事宜,由受让方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与相关权利人协商(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共同通道、共用部位等的改造、使用)。
七、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分割及标的资产产权过户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八、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自行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并交付。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房产的现场勘察,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的瑕疵和交易风险)并接受本项目公告的所有内容。
九、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纳成交金额5%的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在向转受让双方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自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转让方要求的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自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资产供水、供电分离独立手续。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按照项目成交金额的10%赔偿转让方的损失,同意转让方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4、承诺项目挂牌公告期内已对于标的企业所披露的所有内容已完全知晓,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以低于起始价格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4)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能按合同履约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标的资产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梨子山的两处房地产,即附东楼房地产及三角地房地产。
1、附东楼房地产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616132号)附东楼房产证首页显示总建筑面积为1,226.52平方米;按照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总建筑面积为1,226.49平方米,有0.03平方米的误差,本次转让以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面积为准,即总建筑面积1,226.49平方米。附东楼房产共八层,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9)第001899号),附东楼土地证登记面积为170.23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09年2月19日,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
2、三角地房地产 根据《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雨花字第00616136号)所附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三角地总建筑面积为373.59平方米,共三层,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9)第001898号),三角地房屋所在宗地土地证登记面积为3446.27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09年2月19日,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用途为办公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三角地房屋所在宗地为共用分摊土地,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测绘院出具的《日常地籍测量报告》,本次转让部分分摊土地面积为469.40平方米(含公共部分和城市道路用地,实际面积以现场勘测为准)(详见备查文件)。
二、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房屋水电系统与相邻的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房屋水电系统共用,未单独分开。
三、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日常地籍测量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租赁合同》等相关备查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J0137 北京龙腾振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周茜茜
会员联系电话 13811906208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麻越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