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11年3月21日下午3时整在盐城市毓龙东路51号二楼拍卖厅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盐城市毓龙东路37号房产(部分),建筑面积为290平方米,5 年期租赁使用权(原租赁合同2011年3月31日到期拍卖租赁使用权时间 自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 4月31日止),参考价:60万元人民币。
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即日起接受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
盐城市旭日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