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旷世国际大厦10套房产拍卖一拍
发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09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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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9日10时至2015年3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01、2-302、2-303、2-305、2-306、2-307、2-309、2-310、2-311、2-312天津中维远商贸有限公司名下(十套)房产。
1、该拍卖标的物: 2-301证载建筑面积461.74平方米、2-302证载建筑面积640.31平方米、2-303证载建筑面积711.41平方米、2-305证载建筑面积688.42平方米、2-306证载建筑面积276.77平方米、2-307证载建筑面积283.13平方米、2-309证载建筑面积322平方米、2-310证载建筑面积464.82平方米、2-311证载建筑面积311.69平方米、2-312证载建筑面积296.94平方米,共计十套房产,总建筑面积共计4457.2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共计538.8平方米。结构:钢混;房屋总层数28层,拍卖标的物所在层数3层。非居住房地产。产别为企业产,土地为国有出让其他商服用地。房产登记日期为2014-01-10。(其他建筑情况详见拍摄视频)
2、该拍卖标的物:四至为东临庆盛道;西临迎宾大道;南临坨场南道;北临坨场道。(其他地理优势祥见拍摄视频)
3、该拍卖标的物:该十套房产,所有权人天津中维远商贸有限公司,目前租用人为天津滨海新区响螺湾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有租期至2015年7月31日,无抵押。
4、以上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是2-301证号148021400089、2-302证号148021400145、2-303证号148021400077、2-305证号148021400022、2-306证号148021400009、2-307证号148021400021、2-309证号148021400088、2-310证号148021400071、2-311证号148021400090、2-312证号148021400160;设计用途:非居住。房地产评估总价:人民币77372582元。
土地终止日期:2048-04-16。
起拍价:77372582元,保证金:39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25日起至2015年3月3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3日16:0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银行营业部,账号:3062012010900563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8024042,监督电话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