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L012015—00031L、00032L、00033L、00034L、00035L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四楼 |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5年01月30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15年02月12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0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3个周期)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 (1) | 出租资产 概 括 | 公交大厦1栋一层部分物业,(房产证土地位置为:福田区莲花路北),面积520㎡,租赁用途为办公,层高26层。有房地产证。物业配套中央空调、电梯等设施,自营露天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便利。目前租赁到期为2015年05月31日。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面积 | 520㎡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235元/㎡•月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1)本物业限承租方自主使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2)本物业使用范围限定在:办公用途。 ( (3)管理费按15元/㎡·月的标准,计费面积为520㎡,中央空调费(4~11月)计费面积为520㎡,单价19.92元/㎡•月;水、电费按规定缴纳。 (4)其它需遵守的事项,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意向承租人须知(公交大厦1栋一层部分物业)》,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对该须知签字确认。 | |||
出租资产 (2) | 出租资产 概 括 | 公交大厦1栋二层物业,(房产证土地位置为:福田区莲花路北),面积1658.37㎡,租赁用途为办公,层高26层。有房地产证。物业配套中央空调、电梯等设施,自营露天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便利。目前租赁到期为2015年07月31日。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面积 | 1658.37㎡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55元/㎡•月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1)本物业限承租方自主使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2)本物业使用范围限定在:办公用途。 (3)管理费按10元/㎡·月的标准,计费面积为1983㎡,中央空调费(4~11月)计费面积为1658.37㎡,单价19.92元/㎡·月;水、电费按规定缴纳。 (4)其它需遵守的事项,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意向承租人须知(公交大厦1栋二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对该须知签字确认。 | |||
出租资产 (3) | 出租资产 概 括 | 公交大厦1栋十二层物业,(房产证土地位置为:福田区莲花路北),面积913.69㎡,租赁用途为办公,层高26层。有房地产证。物业配套中央空调、电梯等设施,自营露天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便利。目前租赁到期为2015年05月31日。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面积 | 913.69㎡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90元/㎡•月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1)本物业限承租方自主使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2)本物业使用范围限定在:办公用途(对外经营或业务人员流量较大,影响大厦电梯运作效率的公司除外)。 (3)管理费按10元/㎡·月的标准,计费面积为1076㎡,中央空调费(4~11月)计费面积为913.69㎡,单价19.92元/㎡·月;水、电费按规定缴纳。 (4)其它需遵守的事项,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意向承租人须知(公交大厦1栋十二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对该须知签字确认。 | |||
出租资产 (4) | 出租资产 概 括 | 公交大厦1栋十七层物业,(房产证土地位置为:福田区莲花路北),面积893.69㎡(已核减20㎡机房),租赁用途为办公,层高26层。有房地产证。物业配套中央空调、电梯等设施,自营露天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便利。目前租赁到期为2015年03月31日。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面积 | 893.69㎡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90元/㎡•月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1)本物业限承租方自主使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2)本物业使用范围限定在:办公用途(对外经营或业务人员流量较大,影响大厦电梯运作效率的公司除外)。 (3)管理费按10元/㎡·月的标准,计费面积为1056㎡,中央空调费(4~11月)计费面积为893.69㎡,单价19.92元/㎡·月;水、电费按规定缴纳。 (4)其它需遵守的事项,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意向承租人须知(公交大厦1栋十七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对该须知签字确认。 | |||
出租资产 (5) | 出租资产 概 括 | 公交大厦1栋十九层物业,(房产证土地位置为:福田区莲花路北),面积893.69㎡(已核减20㎡机房),租赁用途为办公,层高26层。有房地产证。物业配套中央空调、电梯等设施,自营露天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便利。目前租赁到期为2015年05月20日。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出租面积 | 893.69㎡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无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90元/㎡•月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注意事项 | (1)本物业限承租方自主使用,不得转租或分租。 (2)本物业使用范围限定在:办公用途(对外经营或业务人员流量较大,影响大厦电梯运作效率的公司除外)。 (3)管理费按10元/㎡·月的标准,计费面积为1056㎡,中央空调费(4~11月)计费面积为893.69㎡,单价19.92元/㎡·月;水、电费按规定缴纳。 (4)其它需遵守的事项,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意向承租人须知(公交大厦1栋十九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对该须知签字确认。 | |||
出租形式 | 单项出租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经直管企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备注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出租行为 的批准情况 | 《物业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4年第8次)》深巴(纪要)〔2014〕70号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本市合法有效工商登记、执业许可证、正规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项目符合招租公告要求,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的境内外企业。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特殊行业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2)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企业注册经营场所证明; (8)承租物业用途(限定在出租方招租文件约定的使用范围要求内)。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物业安全(消防、治安)综治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反商业贿赂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环境保护管理补充协议》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责任书。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交3个月租金(按竞价成交价)的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缴交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后一个月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物业由出租方自行管理,所有费用按月结算。 (2)按出租方移交时的现状移交物业,若承租方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须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承租物业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若有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保留相关法律诉讼的权利。若有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约的,须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合法使用,若因承租方原因无法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手续,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任何赔偿。 (4)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后的五日内将该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方对物业二次装修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而应完整的无偿移交由出租方处置,承租方无权要求任何赔偿。 |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出租资产 (1) | 37万元 | ||
出租资产 (2) | 28 万元 | |||
出租资产 (3) | 25万元 | |||
出租资产 (4) | 25万元 | |||
出租资产 (5) | 25万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 |||
开户账号 | 3370 4010 01000 3267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83690522王小姐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祝小姐 | |||
传真 | 0755-83690661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4层 |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