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的委托,定于2014年3月31日下午13:30在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811室第一次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位于庄河市塔岭镇吴山咀村由大连嘉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蓝莓基地中的34个温室大棚及办公楼一栋。标的物评估价合计为人民币4,456,318.00元(其中34个温室大棚评估价为人民币2,797,433.00元;办公楼评估价为人民币1,658,885.00元)。{具体见大连连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连信[2013]价鉴字06号、09号房屋建筑工程价值鉴定报告}。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3月28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210房间预交保证金人民币90万元或汇入其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并在2014年3月28日16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28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 15840966155 18695220057
注:请相关权利人到场参加拍卖会。(本次拍卖活动接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83775208。
辽宁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公告刊登于2014年3月13日《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