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3月15日下午14:30时整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之俊大厦)1221号101室、1223号的101室及地下5个车位,具体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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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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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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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参考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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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拍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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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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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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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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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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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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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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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号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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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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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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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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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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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汽车停车位2、15、19、34、36号5个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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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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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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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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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号101室为一至三层临街裙房,门面宽约为40米,适合作为金融机构、大型集团公司办公及展示场所。
标的设有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展示咨询:即日起至2011年3月14日下午4:00时止接受咨询、勘察标的物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报名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金鸡岭72号三楼
四、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于2011年3月14日前向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浦发杭州分行营业部,帐号:95200155260000058)交纳保证金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到光大拍卖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并递交密封的拍卖竞标书,竞标报价必须高于拍卖参考价,竞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拍卖参考价的,不具备竞买资格。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拍卖会举行二日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1年3月14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2、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