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10时在德清县武康镇时代大酒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浙江众和建设有限公司、金英杰所有的坐落于德清县武康镇兴康北路206号办公用房(含固定装修),证载建筑面积2282.68㎡,证载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236.38㎡(办公用地),起拍价1151.064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3年1月9日至1月23日16时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标的有优先购买权的人,由该院执行机构审查确认优先购买权是否存在,逾期不向执行法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标的委托方为德清县人民法院,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2-8071138 206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