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商务大厦501,建筑面积946.57㎡,产权证号00153284,起拍价600万元,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27日下午4时止报名、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
注: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2年11月27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8805721130(施先生) 13059965092(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