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金融大厦18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717号〈6-9〉房地产一套及内部固定装修【房产证号:甬房权证江东字第200721320号,证载建筑面积:156.69㎡,土地证号:甬国用(2007)第0102076号,证载土地面积:7.83㎡,国有出让办公用地】。起拍价:111万元,保证金:15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0月11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于2012年10月11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10月15日上午9:30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2012年10月11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帐号:94090155260000151)。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3.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708905 87704115 8733139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