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1月28日上午9:00在奉化市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21号(14-1)-(14-4)室(天一豪景)的房地产,建筑面积约:161.44㎡,土地面积约:5.77㎡,国有出让办公用房。起拍价:135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咨询展示:2011年11月17日、18日。
三、注意事项:
即日起接受咨询、登记报名,有意者请于2011年11月25日16时止将拍卖保证金直接付入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奉化市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070999192)。并请于2011年11月25日17时前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另外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缺席即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联系电话:0574-87319000 传真:0574-872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