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488号(5-26)办公房及装修,证载建筑面积为117.5㎡,证载土地面积为13.05㎡。起拍价90万元,保证金10万元。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二、咨询展示:公告日起至11月2日止,竞买人可自行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三、竞买登记:
竞买人须于2011年11月2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曙光支行,帐号:39159001040007178),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立案大厅财务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并于2011年11月2日下午5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和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参加竞买,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与本标的相关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准时出席拍卖会。
四、联系电话:0574-87712912 8781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