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体育运动中心西侧1号商业房,建筑面积213.97平方米。 参考价:53万元
标的位置:该标的位于贺兰县体育运动中心西侧1号商业服务用房,东临贺兰体育运动中心,南邻贺兰四中,西邻水源街,北临贺兰体育运动中心西侧2号营业房,周边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较齐全。
标的基本状况:该标的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房屋总层数为2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1-2层。东西朝向,建筑面积为213.97平方米,框架结构。外墙面贴条形面砖,入户门为铝合金双开地簧门,外装格栅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水泥砂浆抹面,内墙面及顶棚刮腻子。水泥楼梯踏步通往二楼,二楼房型部分为平屋顶,部分为坡屋顶。上下水、电设施齐全,暖气管道铺设到位,未安装暖气片。
标的其他情况:1、交通状况:标的物临近的水源街是贺兰县主要交通道路,道路平整,车流量较小,交通较为便利。2、市政机构:标的物位于贺兰县城区,该区域供电、供水等市政配套设施完善,且标的物附近有贺兰县政务大厅、贺兰县国税局等市政机构,使周边的房地产具有一定的升值潜力。3、商务机构:标的物位于贺兰县体育运动中心,周边商服机构较少,商业氛围较差。
标的权属状况: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产权证号为贺兰县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20051566号,产别为私有,产权属王天云所有,用途为商业服务,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13.97平方米;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贺国用(2005)第1927号,土地使用权人为王天云,地类(用途)为商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119.9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44年6月7日。
他项权利状况:2006年9月抵押于永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