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兹定于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时30分在本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
拍卖标的:归属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莆田市荔办梅峰居委会梅园路50幢一层(249.03㎡)、二层(1329.90㎡)、三层(1243.78㎡)及配电房(52.48㎡)和泵房(16.40㎡)房地产。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1年6月29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自行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存入委托人指定帐户(户名: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账号:418258392472),并持委托人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及竞买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确认手续。拍卖佣金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2条规定的60%收取。
标的物可能拖欠的地价与土地使用费及在破产受理日(2008年7月18日)之后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因拍卖标的物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未了债务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房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拍品展示时间:2011年6月20日、21日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联系电话:0591-87878633、87810113、15959000901
★委托人监督电话:0591-87804633、87804330(林主任、朱女士)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5860839288、15205055788(刘法官、陈书记员)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