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宜胜

日志

 
 

谁来维护拍卖公司的声誉   

2016-01-21 09:03:40

最近应邀到多家与艺术品有关的上市企业交流,一些企业的高管收藏艺术品的数量惊人。谈及拍卖,大多数人对拍卖公司的评价负面多于正面,他们有些也参加过拍卖,那些被无数次说起的一些“黑幕”,深深影响着他们对拍卖公司的看法。而在行内,舆论关注的,除了拍卖作品的天价之外,就是拍卖的一些负面消息,真正能较为客观地、全面地看待拍卖公司发展的却很少。这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人对拍卖公司的认识、了解还不够;另一方面也因为拍卖公司对品牌的维护仍有很多欠缺。
国内拍卖公司成立最早的也不到20年,多数公司在2003年以后才成立,但是发展速度惊人,总成交额已由2003年的几十亿元上升到2010年仅春季拍卖总成交额就突破200亿元。快速发展中暴露的问题确实不少,但更应该看到,拍卖公司为整个艺术品市场的繁荣作出的非凡努力。艺术品市场持续活跃,拍卖公司之间竞争加剧,拍卖行业的工作强度不单是智力上,很多还是体力上的。
由于拍卖行业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相对缺乏,各拍卖公司的负责人实际承担了拍品的主要征集责任,每次拍卖千件以上的作品而且还要保证一定数量的精品和新品,要在短短三四个月完成,一年中的大多数日子做“空中飞人”,经常性地通宵达旦并不能完全形容出他们的工作强度。作品征集到了,只是完成了拍卖工作的一半,拍卖后的结款,更是拍卖公司劳心费力的一件大事。拍卖法规规定,竞买人须在竞买成交后3个月内付清相应款项,然而现实并不如法规所定。碰到经济形势好,买方现金充裕,结款的速度和结款率相对快而高。但是面对更多的情况是:不少人或以子虚乌有的原因,或是借故拍品质量问题,延迟付款甚至不付款。目前,市场环境诚信体系还不完善,诉诸法庭费时费力,加之执行的不确定性,一些拍卖公司都无奈累积了一定量的陈年旧账。
许多人认为《拍卖法》中关于拍卖公司为拍品的瑕疵不负担责任的条款是保护、纵容拍卖公司“拍假”的行为,其实不然。它实质上也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提醒竞买人要谨慎购买,注意风险。反过来说,如果法规规定拍卖公司要对拍品真假负责任,那全球很可能就没有拍卖公司了。
虚假成交的“假拍”也是拍卖公司让人诟病之处。其实,这其中有些是拍卖公司参与其中的,有些则是送拍人的行为。不能把艺术品市场的一些缺陷统统归到拍卖行业里。
对于拍卖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拍假”和“假拍”等问题集中存在于一些拍卖公司中,但也有不少公司对此严防死守,把树立公司百年品牌作为最终发展目标。因此,不能把艺术品行业的一些罪状都归到整个拍卖行业中。
面对关于拍卖公司的纷繁芜杂的评价,拍卖公司以及整个拍卖行业维护自身的声誉与拍卖市场发展的速度相比却很滞后。一方面是因为拍卖行业组织或相应主管部门对行业整体形象的维护着力不多,相应的措施有待施行;另一方面拍卖企业的形象维护和危机公关能力需要改进。至今,各拍卖公司鲜有品牌、公关管理部门,对于预防和发生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缺乏应对举措,与媒体的互动不够深入。例如,对于一些高价拍品的成交,如果是新进藏家买入,难免让行内外人士对拍卖成交的真假产生怀疑。对此在不涉及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应该拿出一些办法来应对。
拍卖市场行情向好,抓住眼前的商业机会很重要,切不可疏于品牌的管理和形象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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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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