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干平

日志

 
 

坚守“上海模式”需要机构高质量提供服务   

2018-09-07 15:05:50

坚守“上海模式”需要机构高质量提供服务

——在上拍协2018年第三季度信息员会上的讲话

       各位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讲一个案例,这虽然是一个企业的案例,是一个个案,但是很有代表性,很能说明问题,对在座的企业有警示作用和启发意义。

       大家都知道,现在全国拍卖行业形势很不乐观,可以这样认为,本来可以延迟到来的行业洗牌,因为市场的急剧变化和互联网快速进入社会和市场各个领域,而使行业洗牌、调整提前来到且程度、深度都是空前的大。据中拍协公布,2017年全国有7000多家拍卖企业,拍卖总成交额逾7000亿元,行业正在走出困境,向好发展。在我看来,这个数字基本没有意义,因为它不能代表目前行业的真实情况,而说行业在转好,也过于乐观,不接地气,缺乏依据。可以说,7000家拍卖企业有4000家可能是僵尸企业,有2000家可能是小微企业,摇摇欲坠,这个数字只会大不会小。7000亿人民币的成交额,其中起码4000亿是泡沫,这是因为这些成交额中比重很大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拍卖公司的佣金收入与之不相匹配,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这还不剔除虚假的成分。中国有两个拍卖大省,一个是江苏,一个是浙江,最辉煌的时候,这两个省各有五六百家拍卖企业,现在大多数拍卖企业处于歇业、半歇业状态。这还是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全国的拍卖行业形势可想而知。市场萎缩、收入减少、人心散却,行业缺乏信心和方向,这是整个行业目前的真实状态。

       上海的拍卖形势虽然也不太好, 但对标全国,已经是一个奇迹。虽然大多数拍卖公司的日子同样不太好过,但仍有一定数量的拍卖企业日子还可以,因此,大家还能看到一丝希望,还有争取向上的积极性。如果上海入围示范辅助机构的40几家拍卖公司都没有好日子过了,那全国的拍卖行业就没有希望了。

       因此今天我所以讲这个案例,剖析它,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大家珍惜今天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同时希望大家要有信心,拍卖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具有2500多年的历史,现在的困难并不等于一直困难下去。

       事情是这样的:

       2016年,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接受上海高院司法拍卖委托,对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上海市金山区某镇95号丘土地及在建工程依法进行拍卖。该拍卖公司于2017310日在《上海法治报》上刊登了拍卖公告,并在公告里公示了竞买人在线上及线下报名获取参加拍卖资格的两种方法和条件。按照当时的规定,参加线上拍卖,有线上拍卖的报名方式;参加线下拍卖,有线下拍卖的报名方式。并且告知了竞买人选择线下拍卖及交付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2017417日下午16点整。在历来拍卖实践中,拍卖行业针对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选择用支票的情况,均规定报名截止时间是拍卖行前一天。如果竞买人选择线上拍卖的,报名及交付保证金延迟到本次标的拍卖结束前。就是说拍卖会上这个标的竞买还没有结束,你交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都可以参加拍卖。本次拍卖时间是2017415日至18日下午1330分,这是线上即网络拍卖。1330分以后转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这一规定是上海高院在司法执行财产新老两种拍卖方式转换期,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和司法强制执行工作不能停顿所作的一种救济措施。执行财产上拍,首先进行72小时的网上拍卖,然后转为线上与线下同步拍卖,这是上海的特色拍卖。

       本次报名参拍的。 该公司于2017417日下午41122秒,23秒将保证金以两笔汇入拍卖公司资金监管账户。线下报名的截止时间是4点,它报名的时间是41122秒, 保证金进入拍卖行的监管账户的时候是23秒,超过201741716点的报名交付保证金的截止时间1123秒。对于这一情况,拍卖行当即向该竞买人作了说明,明确告诉根据本次拍卖公告公示的报名有关规定,其网络拍卖报名已经超过截止时间,报名无效。并且提醒虽然参加网络拍卖报名不成功,但是还可以参加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的报名并且交付保证金,然后获取竞买资格,参加拍卖。

       拍卖机构考虑到当事人资金上可能有困难,要交保证金300万,所以跟法院商量以后,2017418日上午824分退回其网络拍卖保证金300万元,该竞买人在418日上午1004分在公拍网上完成了申请报名,但是该竞买人在本次拍卖结束前,没有支付竞买保证金。大家应该知道,参加拍卖会必须交纳保证金,不交纳保证金就无法通过审核取得竞买资格,所以这家企业最终自行放弃了参与本次竞买的资格,本次竞买人就剩下一个,即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417日下午30739秒将保证金300万元汇入拍卖行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完成了报名手续,交纳了保证金成为竞买人,这一企业同时取得了线下和线上竞买的资格。在2017415日至2017418日进行的在线72小时竞价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以4000万元价格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

       2017年59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对拍卖出具裁定书,拍卖成交结果为法院认可。实践中,司法拍卖和一般拍卖不同。一般的拍卖活动,拍卖师落锤成交,表示标的物已经转移,拍卖公司已经完成任务。但是司法拍卖拍卖师敲下木锤,其实拍卖并没有结束,司法拍卖真正结束,应该是以法院开具裁定书为准。所以这次拍卖虽然在418日下午已经结束了,但是真正取得法院认可的时间是59日,标志是法院出具了裁定书。按照规定,此次司法拍卖的所有程序已经结束。

       然而,放弃了竞买资格的上海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提出疑议,并且向金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疑议审查的要求,其疑议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认为本次拍卖程序违法。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是网络拍卖,即单一的网络拍卖。第二个理由是,按照《拍卖法》规定,一个标的只有一个竞买人不能进行拍卖,本场拍卖会只有一个竞买人,违法了《拍卖法》规定。因此拍卖无效,请求撤销拍卖结果。

       金山区人民法院接受了疑议申请,予以立案审查,最后判决维持拍卖结果,原告败诉。理由是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方式本来就是网络拍卖,上海公拍网本来就是最高院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库入库平台;最高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个竞买人也可以进行拍卖,拍卖符合规定,并无过错。随后上海某电力工程公司向中级法院提起申述,基于种种因素和纠葛的原因 ,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十分复杂且接近诡异。在以后的法庭质证调查过程中,除了申诉方坚持原来的诉求以外,出现了申诉方并没有提出而成为法庭质证焦点的新的诉求,它们主要有:拍卖保留价的确定及发布时间不符合规定、竞买人资格审查问题、故意給竞买人设置门槛,包括竞买登记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具备符合当地产业政策规定的条件等。中级法院审委会没有支持这些诉求,维持原判。案件审查前后一直延续了近两年时间,买受人迟迟不能取得标的,不能进场建设,国有财产严重受损。拍卖公司承受了巨大压力,精力受到极大牵制,仅律师聘请和咨询法律专家就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经费。虽然案件最后以维持原判而告终,但是两年时间已经过去了。如果这次拍卖结果被推翻,我们将面临以下几个十分严峻的问题:一是司法拍卖上海模式将受到巨大冲击,被重新审视,甚至可能被席卷全国的法院自行拍卖浪潮所淹没;第二,与老庙拍卖此场拍卖同一时期、性质相同的拍卖活动,全上海大约有2000余件,其中已经成交并且结案的约976件,如果老庙拍卖公司的拍卖被推翻,上述所有拍卖行为均存在翻盘的可能,一旦成为事实,后果将不堪设想。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一案件多轮反复过程中,老庙拍卖公司始终能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大局意识,为案件的最终解决做出了贡献。

       纵览此案,结合行业现状,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经验对行业有借鉴作用,应该总结宣传:

       第一,本宗司法拍卖整个过程,规范、严谨,没有丝毫瑕疵。分析整个案件过程上述特点非常明显,这是拍卖经得起检查和反复的重要基础。刚才我读了本案的一些时间节点,记录清楚到分秒,这些成为法庭质证的重要证据。而从另一方面,也佐证了老庙拍卖公司在整个案件操作过程当中非常规范,档案工作做的非常好,基本上做到了无懈可击。虽然时间节点看起来仅仅是细节,但是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在这个案件当中,老庙拍卖公司任何一个环节当中有软肋,就可能被推翻拍卖结果。针对上诉人提出因为竞买登记问题自己被拒绝参与拍卖,是拍卖公司有意为之。老庙拍卖公司提供的材料足以证明了不让其参加竞买的原因和理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再说按照《拍卖法》规定的问题。虽然最高院一直强调《拍卖法》不调整司法拍卖,但是法院委托了拍卖公司拍卖,拍卖公司的拍卖活动必定受《拍卖法》规范和调整。《拍卖法》对公告、保证金制度均有明确规定,是《拍卖法》规定的法定程序。因为资金管理上的原因和行业惯例,公告上公示了参加线上线下拍卖保证金交付的时间节点,如果提供的是支票,线上竞买截止时间是拍卖前一天下午4点钟;线上线下同步拍卖,如果是现金,保证金交付时间为本次拍卖这一标的竞价结束前。哪怕超过一秒,都是违法了规定。变通一下不行吗?拍卖公司认为:对不按照规定的人和企业的变通就是对其他竞买人的不公正。其他竞买人遵守了契约,若要延长时间,需要重新公告,不公告延长时间是对遵守规定的人的不公正。第二,如果同意他延长,可以放松,那么以后这个成为了参考的案例,任何违反规定的都可以法外开恩,所以是不允许的。而且拍卖公司也给了他机会,多次告知,他仍然可以参加线上下线同步拍卖,而且还提前退还了保证金,他应该有时间来报名,他没有来,把他视为自动放弃有足够理由。这一案件说明老庙拍卖公司对司法拍卖程序理解的很深刻,拍卖业务精通,所有的环节都抓的很牢。

       第二,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高度了解和掌握以及保持与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当当事人提出拍卖行故意设置门槛的异议,拍卖公司出具了上海市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廊下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这些都是事先尽职调查时了解过并且办理了有关手续,盖了章的,工作做的很到位。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廊下镇政府第一时间表示愿意作证,随时随地接受法院调查,这是很不容易的。在现实中,不少拍卖公司这方面工作可谓参差不齐,一些企业打了个电话问一问,但是没有书面依据,这样就有后患,一旦发生纠纷,法院要取证,拍卖公司的依据是什么?拍卖公司说我打电话咨询过,法院索取证据,却没有证据,如果政府有关部门推说没有接到过电话,或者说没有答复过,问题就搞大了。以本案为例,如果廊下政府说拍卖公司没来过也没有咨询过,拍卖公司就没找了。法律只重视证据,以往类似问题,拍卖公司不是没有教训。老庙拍卖公司的精细化工作,告诉我们一个简单但是十分重要的道理,就是任何拍卖活动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精通业务,是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要重视证据,从一开始就把证据采信工作好、保管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希望我们拍卖公司的负责人起码是业务经理、业务人员一定要成为拍卖活动的骨干,而不要停留在泛泛而谈的境地,浮在空中。因为我们的业务涉及范围很广,不少标的涉及政策法律法规,需要与政府有关部门打交道,我们应该学习老庙拍卖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有良好的联系,合作得很好,这很重要。

       第三,注意工作方法,审时度势,既维护了拍卖成果,也保护了自己。在拍卖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一种尴尬情况,作为中介机构,拍卖行业没有属于自己的产品,法律同时规定,拍卖人不能拍卖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也不能参加自己拍卖公司组织的拍卖会的竞买。委托人是拍卖企业的衣食父母,没有委托就没有拍卖,而卖家是我们的重要合作伙伴,没有他们,即便是有了标的,也无法成交,也就没有收入。所以拍卖公司应该尽量与上家、下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而能够做到实现上、下家角色的转变则是把业务做到顶尖状态了。即今天他是你的委托人,明天他成了你的买受人;今天他是你的买受人,明天成了你的委托人,拍卖业务就进入了良性循环状态。现在我们往往是一次性了断,不能形成良性循环。此案老庙拍卖公司就被卷进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漩涡里:委托人不能得罪,买受人不能得罪,明明知道被执行人是无理取闹,因为其他原因,拍卖公司也不能太直白。老庙拍卖公司本着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主动、及时的将情况实事求是的汇报,请示一步步工作的方向,取得理解,争取到了帮助。另一方面,积极主动的向买受人介绍拍卖特点和相关法律法规、上海的司法拍卖情况,帮助买受人及时向法院及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理解,维护正当权利。面对困惑,老庙拍卖公司始终坚持不卑不亢的态度。功夫不负有心人,由于老庙拍卖公司坚持以大局为重,不纠结、不计较,即便是最为困难的时候,都仍然十分大气,因此始终得到包括高院在内的的理解和支持,为问题的最终解决奠定了基础。事实证明,拍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而要使自己的工作做得比较顺利,是要下功夫的。要长期坚持,要和风细雨,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状态,有坚持长期合作、联系的耐心和毅力,善于联系现实或者潜在的与拍卖有关方面和人,并且保持良好的关系。

       第四,面对困难,紧紧依靠行业协会沟通各方,维护自己和行业利益。在面对严峻考验和难以解决的困难的情况下,老庙拍卖公司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慌了手脚,乱了方寸,而是选择正确的、能够帮助自己的方向,即紧紧依靠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反映问题,对话各方。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也显示了该拍卖公司高超的工作作风和公关艺术。由于市场的急剧变化和情况的日趋复杂,同时也因为拍卖有利益收入,因此现在拍卖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与代表公权力的委托人直接对话的途径越来越狭窄,机会和可能越来越少,一是不对等,二是有道德风险,本案同样如此。但是企业出了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总得需要帮助。于是老庙拍卖公司找到了协会,希望协会给与帮助。协会是企业自发成立的社团组织,它没有利益诉求,是企业之家,是联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协会不是代表自己,它代表的是一个行业、是一个群体,其通道和桥梁的作用,不是企业所能够替代的。事实证明,老庙拍卖公司这一选择是正确的。在整个案件复查过程中,协会和“公拍网”不但第一时间接待法院调查取证,提供证据、向有关法院介绍拍卖情况、多次出庭接受质询,很好的反映了情况,为自己的会员单位拍卖结果的合法性得到保障提供了有力帮助,保护了企业,同时也维护了行业利益,维护了全国关注的司法拍卖上海模式。

       为什么这一案例值得大家思考、借鉴?我一直以为,在拍卖机构转变为辅助机构的形势下,和全国一样,上海司法拍卖的前景也很难预测,而现在市场上,传统的拍卖业务日渐萎缩,原有市场竞争由行业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变为市场上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竞争,在这一竞争中,善于各自为战的拍卖行业明显处于下风状态。另一方面,市场不断在失去,新的业务、新的市场又难以开拓成型,这已经成为常态。当前仍然施行的上海司法强制执行财产处置样式,已经成为上海行业的希望,全国行业的希望。已经在从事这一工作的企业要感恩,要珍惜,更要努力工作。我认为,就目前状态,作为上海的司法辅助机构工作的拍卖机构,唯有坚持为法院司法强制执行工作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才是硬道理。退一万步讲,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也应该如此。而当前承担上海的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辅助工作企业的思维、实务操作,笔者以为核心和要点是守成,而不是去创新!不要草率行事!不要因为一己之利就轻举妄动!因为这些举动都不利于上海司法执行财产处置当前的局势。我的话是不是说重了,让实践去证明吧。我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问题、遇到困难、有想法了可以找协会说,跳开协会,只有坏的结果不会有好的结果,一不小心就会捅下篓子,这是经验教训。老庙拍卖公司在这个案件中,始终遵循了这一点,哪怕因为几十年从事司法拍卖工作,他们跟法院的关系非常好,但是从来没有直接和法院发生关系,而是紧紧依靠协会,协会于是倾全力帮助了企业。这个工作、公关艺术值得行业借鉴。

       第五,为了维护上海的模式,企业要有奉献精神。如果老庙在这件事情上只顾及自己的利益,法院已经多次明确说明,整个拍卖过程拍卖公司没有过错,而就撒手不管,或者他的工作上有任何的差错,上海模式肯定受到剧烈冲击,甚至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行业功亏一篑。这不是奇谈怪论,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上海模式沦陷了,在座各位的拍卖公司前途如何?在座各位个人前途如何?我相信,不少老板第一个动作可能就是关掉拍卖公司。现在整个行业看着上海、看着上海入围从事着司法辅助工作的拍卖机构,希望自己的省份、希望自己的企业某一天也重新能够为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提供服务。所以上海的拍卖企业尤其是入围司法辅助名册的机构,肩上的担子很重,身上的责任很重。今天我说了这么多的话,我也知道这一切要做好挺难。但是请大家牢记,司法拍卖不能出任何问题,出任何问题对上海入围的企业,对上海乃至全国拍卖市场都会产生直接影响,是对行业不负责任,对自己不负责任。现在全国拍卖行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上海的司法拍卖这面红旗能打多久,在座各位,你们的拍卖公司之所以没有关门谢客,这可能也是最后一根精神支柱。

       前一段时间,我看到上海媒体报道,说是上海司法强制执行工作包括执行案件执行率、审结率、溢价率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执行难,执行财产处置难,这是个全国性问题,我大胆地讲,上海的司法强制执行案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是非常正常的,这是因为上海法院坚持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实事求是的做法,同时上海的拍卖机构几十年来集中了自己公司的精干力量,一如既往的为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提供了大量优质、有益、有效的工作,发挥了我们的聪明才智,付出了艰苦劳动,这是我们行业的传统。从这一点出发,在结束讲话时,我恳请正在从事这一工作的企业为大家留点梦想,每家拍卖公司都应该为上海模式、上海的市场做一点奉献,把自己的人管管好,把自己的事情做做好,这叫守土有责。相信我们上海的拍卖行业,我们上海的拍卖事业、全国的拍卖事业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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