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干平

日志

 
 

在重庆高院考察“公拍网”座谈会上的发言   

2017-12-08 13:33:31

       不久前最高院发布公告,公布了入库最高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名单,“公拍网”入库最高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库,成为承担全国范围内司法网络拍卖五个网络平台之一。入库名单公布后,国内不少省高级法院和其他机构前来上海考察、调研。今天,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张局长一行六人来到“公拍网”,对此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在过去的司法拍卖改革中,上产权交易机构平台、进入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平台、法院自行在商业网站主持拍卖,是国内司法拍卖改革最受关注和影响力最大的三种主要模式,重庆和上海是其中两种拍卖模式的代表。笔者以为,在以往的司法拍卖改革实践中,重庆和上海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差异,同时共同面对司法拍卖改革新政实施所带来的新问题。

       两地司法拍卖改革的相同之处。

       一是两地法院在司法强制执行财产处置上均坚持执行与拍卖分离。在司法执行财产处置上,法院是委托人、拍卖活动的监督者,这种做法,身份超脱,既符合改革的要求,法官的权力是锁进了“笼子”的,同时又充分利用了社会中介机构承担拍卖的具体运作,法官队伍廉洁和执行财产处置质量均能得到有效保障。因为有大量事实存在,因此即便是最高院在全国范围内“一刀切”的推行法院自主拍卖,但是,仍然有山东、湖南、广西、重庆、上海等省市自治区和部分省会城市法院继续坚持执行与拍卖分离,法院不想成为商业性质的拍卖人。现在新政实施在即,关键时刻,重庆高院前来传经送宝,渝沪两地认真负责的交流,对于“公拍网”无疑是最大的支持,对此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二是两地在国内率先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从2009年起,重庆高院在实施司法拍卖改革时,引进网络技术,推行局域网电子竞价,用物理手段分隔了竞买人,对防止竞买人之间可能出现的恶意串通有一定作用。上海拍卖行业采用网络技术进行拍卖起步较早,有影响力的当属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从20035月起实施的局域网拍卖上海私人小客车额度,首次拍卖有超过3万人上网出价,成为参与人数最多的网络拍卖。2010年“公拍网”成功投入使用,司法执行财产率先全部上网,入围机构在各自公司主持网络司法拍卖。2011年,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成立,司法执行财产全部进入中心,采用“公拍网”进行拍卖,至今已经六年有余。

       三是两地司法执行财产均利用集中平台进行拍卖。重庆高院进行委托后,拍卖机构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平台进行拍卖。上海高院委托后,机构必须进入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进行拍卖。集中进行拍卖的好处在于便于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更加规范,拍卖更加阳光、透明,拍卖信息和客户资源实现共享,同时节省了拍卖会管理等成本开销。

       两地的主要差异。

       一是虽然两地同样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但重庆采用的是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络交易系统,该网络主要交易标的为国有产权、股权等,虽有落地于重庆的最高院涉诉资产网,但是该网络只有信息发布功能而没有竞价功能。上海司法拍卖采用“公拍网”,且该网络在实践中已经完成了由1.0版升级到3.0版的技术能级提升,这个网络平台是拍卖专业平台,这事其最大特点。“公拍网”功能齐全,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是国内公认的最适合各类资产处置、最接地气的拍卖方式。

       二是重庆目前使用的产权交易系统没有进入最高院网络拍卖平台库,重庆司法拍卖面临新的考验。是坚持原来做法,还是另谋出路,相信这也是张局长一行本次外出考察、调研的重要课题之一。上海因为“公拍网”入库最高院司法网络平台,现成的集中拍卖场所和现成的网络,使得转身的幅度相对小一些,这也使得两地的距离由此拉开。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日子里,上海拍卖行业在政府有关部门、高级法院的支持、帮助下,集中行业智慧、整合了行业力量,在实施网络拍卖方面始终先行一步,这证明,行的春风有夏雨,在互联网时代,行业应该具有敏锐眼光和毫不犹豫的执行力和行动效率。

       重庆和上海共同面对的问题。

       一是下一步究竟是采取单一的网上拍卖还是应该实事求是的采用更为有利于促进成交率和溢价率的拍卖方式?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其推行的是法院自主拍卖为主,委托拍卖为例外,拍卖方式为一刀切的单一网上竞价,因此两地都面临诀择。

实践证明,拍卖是个系统工程,有30余个环节组成,司法执行财产情况更加复杂,而竞价仅是拍卖活动一个环节,采用网络竞价,仅仅改变交易环节,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司法拍卖的大环境。网络是工具、是技术层面上的事,司法拍卖大环境的根本改变需要整体考量和运作。为了实现执行财产价值的最大化,多种交易方式总比一种方式为好。因此法院内部尤其是负有执行任务的法院执行系统,对本次改革反映普遍冷静,存在不同意见,只是不方便说。

       二是采用哪一种平台进行拍卖。这一问题对于重庆更加直接。上海由于“公拍网”已经入库,如果没有大的意外,法院选择“公拍网”进行拍卖,应该属于正常情况。重庆就需要重新思考怎么来解决产权交易机构网络不是最高院入库平台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重庆的担子更重。

       三是如何应对当事人选择网络平台进行竞价。这对于两地法院都是新问题,需要建立新的工作规则,作好与五个入库网络平台的对接并且了解其运行规律、特点,做好准备,方能正常运行。

       四是坚持执行与拍卖分离还是转向法院自主拍卖。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法院自行拍卖为主,委托拍卖为例外。前者用法院廉政建设押宝,以加重执行难为代价。坚持委托拍卖为主,则需要经受与最高院规定相悖的考验,需要大智慧、大勇气。

       在司法拍卖改革的发展进程中,上海的模式因为切合实际,较好的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拍卖的结合,整个拍卖过程接地气,贴近市场,适合竞买人竞买需要,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运行,加上政府主管部门始终十分支持,因此深得国内法院和拍卖同行的认同,前来考察的省市自治区接近20个。重庆司法拍卖改革因为引进了产权交易机构,且其从拍卖行业佣金中分取了不菲的份额,行业对此有不同看法。在司法拍卖改革进入深水区重要节点,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猛然发现,两地法院都坚持执行与拍卖分离,原来竟然是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因此重庆高院的莅临,给了我们双方交流和增进了解的机会,我真诚的希望这种机会更多一些,讨论的问题更广泛一些,为司法拍卖改革的顺利进行建言献策。

       可以这么断定,以本轮司法拍卖改革为界,以前网络司法拍卖、拍卖行业的网上拍卖,应该属于“+互联网”,以后则是“互联网+”时代,标志就是法院要求司法执行财产采用单一的网络拍卖。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最高院的规定仿佛在背后猛烈的推了你一把,传统拍卖方式一统天下的日子已然宣告退出主流舞台,如果不承认这一点,不采取措施进入互联网时代,被淘汰是早晚的事。因此,即便是改革引发了阵痛,但是改革必须推行,尤其是力争为司法执行财产处置提供服务的拍卖行业,更应该调整思路、积极进入互联网时代,积极行动起来,虽然现在是行业最困难的时候,但是也是“走亲访友”最好的时候,试想,一个处于困境的企业还想到昔日的委托方、想到方方面面曾经帮助过自己的朋友,留下的想象空间相信不要我再说开了。总之,不要错过了改革窗口期,当窗口关闭时,什么都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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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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