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成瑶

日志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主持人资格问题   

2015-12-31 09:05:58

    答复如下:不能!根据2006年5月31日发布,同年8月1日起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第12项“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第1条的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我之前的博文《09年上拍协拍卖师继续教育之-推进行业标准化的意义》已经经介绍了《拍卖法》的立法背景,《拍卖法》第二条明确“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这一条已经普遍被人们理解成拍卖公司举行的拍卖会要求拍卖师主持,其他部门举办的拍卖会不受此条约束,之前我们也讨论过如果这句话变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拍卖活动都应当是拍卖师主持”或“第二条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拍卖活动使用本法”,那么现在商场也不会满大街贴满“促销大拍卖、跳楼大拍卖、血本大拍卖...”的广告纸了,也不会有这么多拍卖行业与各个部委对拍卖的认识偏差和纠纷案例了。

    土地招拍挂主持人资格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考试认证,颁发资格证书。拍卖师证的发证机关是中拍协和人事部;国有土地招拍挂主持人资格证发证盖章单位是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和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各有不同的管理机构。

    目前全国各省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现实情况不同,现实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中存在着两个真实的现象:一是有的土地部门自行召开拍卖会,主持人没有拍卖师证,或者就是土地部门的在职工作人员,但有国土部门发的国有土地招拍挂主持人资格证,所以作为拍卖主持人,他们被作为管理机构的系统内部认可;另一个是土地部门外聘国家注册拍卖师现场主持拍卖会,但拍卖师没有土地部门的招拍挂资格证,这种情况也是被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认可,是现实普遍存在的现象。严格地说,这两种情况都存在问题,或者说是有可能产生拍卖行为争议的。前者是管理部门即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监守自管,怎会公平公正公开?后者是违规行为。

    还有一些国土部门的规范现行做法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一般情况下采用拍卖方式进行出让,由政府招标采购部门按照相关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全国范围统一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拍卖企业承办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

    我个人认为最佳的方案是拍卖主持人即有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又能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主持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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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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