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杂谈拍卖行与收藏家之间的桥何时能更宽   

2014-02-27 11:22:16

 
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除了入藏在国(公)有博物馆中以外,其余就藏在民间,绝大部分在收藏家和收藏爱好者手中。国内著名收藏大家们拥有顶级的中华艺术精品,大部分是只入藏不出、秘不示于公众,有一部分则开办民间博物馆,至于公开示于公众与否,纯属藏家的个人理念,我们外人无以厚非;但他们以非凡的魄力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付出了巨大的金钱、精力而肩负了责任和使命,确实值得我们羡慕和敬仰。还有像我们这样的千千万万的民间藏家还是要在一定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希望在当时利益最大化地出让藏品的,一则以藏养藏,二则希望自己的爱好和情操在社会上和家人中得到认可,三则互通有无,各取所爱;我个人以为最适当的服务场合就是依法规范操作的拍卖行。至于有没有不规范的拍卖行?我道听途说有那回事,但我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证明,茫然,我还是希望没有吧!我打交道的拍卖行就很规范,但可惜他们目前都还没有跻身在国内前十名之列。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出现第一间拍卖行开始,十几年来雨后春笋般地的与月俱增,拍卖行同样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起了举足轻重的巨大作用,和新闻媒体一起对掀起新中国的收藏热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是发扬、提高人民社会主义物质、精神文明的另一方面的贡献。
同时拍卖行是企业,企业是应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成功的市场竞争达到以社会责任和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我们目前不能祈求拍卖行牺牲应得的利润去迎附出让人和买受人的一些希望。我和大部分的藏家都衷心希望拍卖行行业欣欣向荣,一荣俱荣嘛。
过去的几年有多名文博界知名人士在公开场合演讲和撰文呼吁过修改国家现有文物拍卖法规的有关条款:拍卖行对所拍品“负保真连带责任”。假如真的如此,对拍卖行的运营无疑是加大了责任、压力和经营风险,可能会出现行业自行清理门户和重新洗牌的局面,没用相应经济实力的就会知难而退,想出歪招从出让人里谋取不当利润的就难以立足了,那时买受人就更安心了,有实力的藏家就叫好了,断了假货一个门路了,收藏界就干净一点了;但这都是国家大事,更不是我们区区民间小民能左右的事,只是说说想想而已。说说想想也无妨吧,曾几何时,(就是2002年前)我就盼望我们民间之间藏品交流能光明正大、合法、公开,那时真有半夜敲门心也惊之怕——怕公安查上门,来一个“倒卖文物罪”就够蹲个十年八年了,更有“专家”一不小心“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那也就来个一不小心连小命也搭上了,还留下个遗臭万年的骂名!可喜的是这一天不是早已经到来了吗,现在交易藏品就可以公开来个讨价还价了;至于拍卖行对所拍品保真那一天会不会到来呢?!何时?无奈!茫然!我只有用“青春”和藏品“赌”明天!
回来说说主题,一、提供符合上拍藏品的出让人和拍卖行的关系,二、说说目前大部分的拍卖行收取出让人的几项费用:
对于第一点,我把它作为第二点的前提,这里我有一个不完全正确的比喻,在澳门开设、装修一个赌场,赌场为赌徒服务了,主要是从赢钱的赌徒中收取佣金(抽水),没有赌徒进门赌场利润何来?华丽装修何用?一个拍卖行通过经营管理,为出让人和买受人服务了,应该从他们收取合理比例的佣金,没有出让人提供藏品,拍卖行就“拍苍蝇”了(逗笑:亏本)。我这里是拿来比喻供求关系,在这里千万不要再解释为藏家等于赌徒,不要解释为拍卖行等同赌场,也不要在开设赌场社会属性、政治层面上上线,一曲解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嘻嘻,我从不进赌场,本人反对赌博,我就“赌”藏品)。我在这里说那么多话只有一层意思,就是站在藏家的角度希望拍卖行同仁更加善待藏家,从条款制定上多让藏家多占点便宜,让他们少担当一点流拍的风险;从某一角度来说拍卖行是藏家(出让藏品时)的“衣食父母”,但藏家不一定是拍卖行的衣食父母喔!嘻嘻!
对于第二点,就是对几项费用看法:
1、图录费:我个人认为印制拍卖图录三方得益,假如按实际成本(有时拍卖行出了大头)分摊也未尝不可,在一个有规模的拍卖行的经营成本只占很小的比例了吧。
2.保险费、保管费:我个人认为从属性看,细算两项费用都是因出让品的存在而发生的,但其实都是企业必要的经营费用,假如都细算的,拍卖场地费用、办公费用(工作人员一年到头的工资、电、冷、暖费、茶水费等等)按比例分摊有一定道理的。见仁见智咯。
3.鉴定费:我更认为是企业运营的必要支出,鉴定师的更重要的角色和责任是为拍卖行把关、对买受人负责,鉴定师们素质往往决定一个拍卖行的衰荣,这点不言而喻的。说一句题外笑话,假如80%的拟送拍品都不符合该拍卖行的上拍条件(但不一定都是赝品),这80%的鉴定时间和精力也白做了,是不是也收一点费用啊?那才是大头哩!嘻嘻。
4.流拍费:这里的理有点乱,说到底,就是一次拍卖会的流拍风险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一次拍卖会成功的成交率60%以上,不理想的30%以下,用会计的粗算法:收3%流拍费的,本次拍卖会的毛利就是上拍的总标的的3%+成交佣金-成交标的的3%,也就是说本拍卖会的最低毛利最低是总标的的3%;如果不收流拍费该次拍卖会的毛利就可能是零(数学逻辑,事实不会出现吧)!由此及彼假如拍卖行不收流拍费的经营风险多大!可见在收取流拍费这游戏规则下和现行法规(拍卖行无须对拍品真伪负责)开办拍卖行的经营风险又有多大。还不算听说有的无良的虚高估价部分哩!(只是听说而已,本人也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也从数学逻辑说说提供拍品人的风险和心理负担问题,上面说了,该次拍卖会的成交率是70%(对藏家是理想化了),藏家付费的风险的几率最大或者等于30%-100%,假如成交率30以下呢?付费的几率是不是70%??付费的的总额是流拍标的的3%+其余几项费用+外地交通费用,拍品成交100%多好!吐气扬眉!妙想天开!一不小心拿几百万藏品给相中了,上拍了,乐了,都流拍了呢,哭了、笑了都没用,不是花不花得起的问题,是该不该由藏家全负流拍的风险的问题!流拍是怨命运不济吧?我看也不全是,我看成交率的高低的责任不见得跟出让人很有关系吧,除非你把我的赝品、仿品当成真品、珍品了。我以为一个拍卖会的成交率的高低有很多因素决定的,我只能说其中的几方面,譬如当时社会经济环境、收藏界的总取向(潮流)、该拍卖行社会信誉度(社会公信度)、经营管理的成效、是否拥有相对稳定的高层次顾客群、选择拍品的档次、拍品的宣传力度、定价的合理取向度等等来决定左右的,是经营就应有竞争,留强汰弱,就是市场经济的一方面重要规律。所见,决定成交率高低不取决于出让人(上拍品的取舍是由拍卖行说的算),反之取决于拍卖行的整体经营素质。可见,知名的拍卖行(全行业更好)假如都取消几项费用(保留图录费也无妨),减轻和免除藏家的后顾之忧,藏家都轻装上拍,那岂不是又有另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象吗?滥竽充数的还有市场吗?
结语
我写这拙文是想来一个抛砖引玉,也许是大部分藏家的心声吧,期望拍卖行能在赚钱的前提下让利和减轻藏家的心理和经济负担(08年开始已经有拍卖行陆续免收除图录费外的全部费用),成交后出让人和受让人得到拍卖行的服务和已达到预期目的理应都得交合理佣金,让拍卖行通过不断改善经营管理、不断努力营造更强的竞争优势来追求更高的成交率而多收佣金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和主要经营、奋斗目标;这样一来一荣俱荣;规范的拍卖行是藏家的必然靠山;毕竟每年成交的藏品绝大部分留在大藏家手里,再进入流通领域的只占很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好东西在流通领域越来越少了,从这个角度拍卖行也肯定会多多关爱大部分的小藏家吧,相信小藏家也可能有大精品哩!
既然是杂谈,少不了东扯西扯,言多有失,有错肯定难免了。敬请大家呵护、关爱、斧正!

评论

  取消
获取验证码 换一张
 
 
 
 
 
 
 
 
 
 
 

众拍网公司版权所有 ©2013-2020